2017-2018年度新浦京8883官网登录页面“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外国语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513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新浦京8883官网登录页面“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过去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与人格素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与艺术鉴赏、媒介素养与媒体传播等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研究,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指导思想

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西华青年风采。

二、评选项目

1.五四红旗团委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五四先进团支部

4.西华青年五四奖章

5.优秀共青团干部

6.优秀共青团员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评选对象:各学院团委

评选条件:

  1. 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育人的目标体系,在青年思想引领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有创新做法,成绩突出,让团组织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2. 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影响好、反响好,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共青团改革、从严治团、脱贫攻坚、创新创业、区域化团建等重点工作;

  3. 整体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推进团的各项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班子健全,团结进取,作风扎实,认真指导学院团委学生会、挂靠学生社团开展工作,服务学院学生成长成才,效果显著;

  5. 重视团的宣传工作,重视易班建设,有效利用新媒体,在增强团组织宣传力和团员引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五四先进团支部

评选对象:在我校注册的所有团支部,包括社团团支部、公寓团支部以及创新实验室团支部等。

评选条件:

1.支部成员团结一致,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工作和组织制度;

2.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3.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支部内评优、选举民主公开,支部体制设置合理,认真完成推优入党工作;

4.创新开展团日活动,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团支部

评选条件:

1.具备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在共青团的思想引领和基层组织建设及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工作中,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成效显著;

3.在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文化艺术和个性发展、社团活动和社会工作等领域,为团员青年搭建平台,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效果特别突出的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对象:我校正式注册的团员青年,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附属学校的团员。

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积极参加“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体现先进性和荣誉感;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补考;

4.积极参加校、院、团支部的各种团学活动;

5.积极参与班团组织建设,主动为同学服务;

6.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处分,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评选对象:各级团学组织干部

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担任团学干部超过半年,考核测评优良;

4.工作勤奋,踏实认真,敢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5.青马学校培训合格;

6.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切实服务青年成长,在团的岗位上取得优秀业绩。

(六)西华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团员青年、青年教师

评选条件:

  1. 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 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新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影响,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4. 在学习、工作、科研、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对青年具有较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作为典范在全校团员青年当中宣传,如:

1)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在拼搏奉献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

3)在自立自强、乐于助人、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4)有其他特殊贡献或典型事迹,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奖项说明

1.五四红旗团委由学院团委自愿申报;

2.红旗团支部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个团支部;

3.西华青年五四奖章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

4.五四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按分配名额数进行申报;

5.校级部门的团员和学生团员干部不通过学院申报,直接通过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评选程序

1.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院内推荐、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2.校团委对五四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西华青年五四奖章的推荐名单进行评选。审核、评选结果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

3.五四表彰所有奖项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学校领导审批通过之后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工作要求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申报,由校团委进行集中展示和评选。

2.整个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比例,不搞平均主义,不得弄虚作假。实事求是,保证优秀个人、集体的先进性。颁奖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校团委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注重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学院团委书记是评选工作的责任人,评选工作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严格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4.由学院把关,同一学生只可报一类先进,不得重复申报。

(四)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团委应于20184161730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团委,所有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根据申报项目分别装订;电子版材料根据申报项目分类整理。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S32-203团委组织部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2730019811@qq.com(请注明“XX学院/XX单位五四评优材料”)。

注:

  1. 获奖情况均需附证明材料(学院团委盖章)。

  2. 表彰名单公示时间结束之后,所有奖项结果不予修改、补发。


共青团新浦京8883官网登录页面委员会

2018411

附件:学校五四评优相关附件表格.rar